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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穗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的委托,对 南沙区2020--2021年政府指令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911-790007-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2020--2021年政府指令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说明文件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说明文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实验室须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认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③《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④招标文件获取人的授权证明(自行编制或参考本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格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⑥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通过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08日 至 2019年11月1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穗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排村市南公路183号商务中心A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4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08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390110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20-3991054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穗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排村市南公路183号商务中心A108室
联系人:郭树恩 联系电话:020-84901212
传真:020-84901212 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3楼
联系人:麦杏仪 联系电话:020-34684063
传真:020-39910420 邮编:511458